推深做实“林长制” 打好绿色“生态牌”
绿色生态是九江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等战略机遇,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力度,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林长制,林长制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逐步显现,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2017年4月,九江市武宁县率先在全国推行林长制,探索一条由“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向“山更青、权更活、民更富”的绿色发展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宝贵经验。2018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林长制,拉开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序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并将“林长制”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确保到2022年6月全国全面建立林长制,构建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
一、加快推进从“试验田”到“升级版”的转变,确保林长制持续深入落实
林长制的任务落实与否,关键在林长;林长制能否持续运行,关键在制度,林长制的实施效果如何,关键在源头;为了保持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市始终坚持狠抓责任、制度和源头三个关键,不断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打造林长制的升级版。
一是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在全面建成“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机制,通过召开总林长会、签发总林长令、林长批示、林长巡林、建立“三单一函”(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工作督办函)机制等方式,推动林长巡林工作常态化。不断完善巡林制度,不断丰富巡林内容,将林长巡林工作与乡村振兴、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整改、特色产业基地有机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同时,我市以县级为单位,建立了“一长两员(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源头管理体系,做到源头管护,护林员一一对应的管护责任区网格,无盲区、不重叠,责任到人、到山头,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4307人,市级林长15人、县级林长174人、乡级林长1888人、村级林长2230人,基层监管员701人,专职护林员1337人。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在工作机制上,相继出台了信息通报、督察督办、目标考核等系列配套机制,同时为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探索出台《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县乡村林长制工作办法(试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林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其中,《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高度评价,并在国家林长制工作简报上全文刊登。在督导考核上,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利剑”作用和评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及时将各级林长巡林和森林资源保护情况通报至责任区域市级林长,森林资源出现问题的,通过林长制工作专报,直接呈报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确保督到关键处,督出实效。同时将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激励各地争先进位。采取量化评价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行考核,既注重目标结果,又注重管理过程,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三是不断强化源头体系。近年来,按照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化运行要求,进一步健全“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基层林长办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林业工作站转隶人员或林管员纳入乡镇林长办管理,有效解决乡镇林长办人员不足等问题。积极推动林长制实现“智慧升级”,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市、县林长制巡护监管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专职护林员巡护轨迹、发现事件处理情况都能实时监管,逐步形成了“前端有人巡、后台有人盯、事件有人查”的工作机制。按照“五统一”标准(统一巡护服装、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职责、统一考核奖惩),完成专职护林员规范化建设,通过设置必巡线路或巡护打卡点,制定了护林员明白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管理。
自实施“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以来,我市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2013-2022年历年累计的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全面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问题整改。充分利用“林长制智慧平台+5G+AI”技术,提升“人防+技防”多层级监测能力,有效提升林业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即时化、精细化水平。2023年全市共发现问题图斑199个、违法面积38.6公顷、违法蓄积量594.6立方米,同比分别减少58.5%、60.2%、62.8%,实现“三减少”。全市林业行政案件下降31.15%、林业刑事案件下降44.49%。
二、加快推进从“先推行”到“先获益”的转变,推动林业保护持续向好
群众的受益程度决定林长制推行的广度。为此,我市坚持把林业保护与林业富民相结合,把先行先试与先期获益相结合,着力激发群众参与活力,增强了林长制的生命力、影响力。在此带动下:
一是底色越来越绿。近年来,在林长制统筹协调下,国土绿化工程全面推进,连年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2023年,全市全年完成造林38.6万亩,完成率102.9%,增长14.1%;全市新增固碳236万吨,增长14%;新增省级乡村森林公园14个,总数达59个,建成湿地公园14个,已列入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名单,打造宜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其中陆域森林覆盖率达到65%,实现了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四增长”。
二是产业越来越旺。全市林下经济蓬勃兴起,油茶、森林药材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林下养殖、苗木花卉各有所长,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异军突起,林下经济呈现出总量做大、结构做优的良好态势,形成了木材加工、油茶种植、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齐头并进的“五大”林业产业发展新业态。编制九江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油茶、林下经济和竹产业等专项文件,努力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2023年,全市油茶新造林建设面积22.82万亩,增长479.2%;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409万亩,增加12.8%,占全市林地面积24.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新增国家林业龙头企业2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林下经济总产值349.9亿元,增长7%。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突破生态产品“难抵押、难贷款、难量产、难成规模”的瓶颈制约,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形成具有九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特色、经验的制度和模式。
三是氛围越来越浓。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在全市掀起了林长制宣传热潮,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的理念得到群众真心认同和广泛参与,带动了湿地、候鸟等生态资源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认真总结提升我市林长制工作的创新做法、经验成效,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广受肯定的“九江经验”“九江做法”。作为全国林长制的首创地、发源地,成功举办了首届林长制论坛,向全国展现九江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塑造的新形象,持续放大影响力。挂牌设立全国首个林长制现场教学基地,林长制管理机制创新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圆满承办第三届鄱阳湖国际观鸟季,向世界展示了鄱阳湖“候鸟天堂”的生态美景,得到了海内外嘉宾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设立基础林长制服务分中心,有效解决基层林业管理“落脚点”的问题。自推行林长制以来,人民日报、央广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我市林长制工作,湖南、湖北、甘肃、陕西、山东、内蒙古、广西、江苏、黑龙江等省市多个单位和部门前来考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九江林长制首创品牌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推进从“林长制”到“林长治”的转变,争取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下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林长+林改”为切入口,切实扛起林长制发源地的政治担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现“林长制”到“林长治”的根本转变,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抓好林长履职,落实林长巡林和“三单一函”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林长特别是乡村级林长履职能力水平,推动林长巡林工作常态化,确保各级林长自觉强化当担、履职尽责,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抓好源头巡护。全力构建“天、空、地”林业资源智慧监测系统,着重提升数字赋能的多层级监测能力,以“人防+技防”为导向,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建设林业资源监测平台,实现PC端与多APP终端实时互通,每季度通过亚米级高清影像进行动态比对、智能识别,实现从违法问题的发现、调查、审核、整改、追溯和考核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优化整合专职护林员队伍必巡线路或巡护打卡点,提高专职护林员巡护系统上报事件能力,确保巡护效率,真正发挥森林资源管理前沿“探头”作用。
二是开展示范活动。围绕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高标准、高水平、引领作用强的县乡村示范点,做到县县有示范、乡镇有特色、村村有亮点,重点在林长履职、源头管理、制度建设、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智慧管理、目标考核、宣传引导、林长办建设等方面进行示范探索,引领带动林长制工作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持续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长江最美岸线升级版等工程项目实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色总量。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活动,做到“去存量、减增量”,加强森林“两防”防控力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拓展“林长+”工作机制,在全市重点开展“林长+林改”,围绕林业产业发展、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林权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同时用足用活用好森林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生态观光、健康养生等新兴业态,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换通道,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