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18 15:4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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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14582152/2024-20341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大数据中心

解读人: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管科科长   姚微


市民朋友们:家好!我是九江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管科科长姚微近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在,我就这个《意见》作简要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十四五”以前,我市制定过普通公路相关政策文件,但随着进入“十四五”,一方面,普通公路发展不断深入,普通公路建管养重点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我市普通公路相关政策文件已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另一方面,省政府办公厅也已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22〕35号),为策应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意见》。

二、《意见》提出了合理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25年,普通公路路网结构不断优化,路网通畅度不断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有力支撑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并分设路网结构持续优化、管养水平不断提升、安全隐患处置迅速、绿色发展更加深入、运行服务保障有力等5个子目标。

2.远期目标:全面建成网络完善、便捷高效、能力充分的“八纵七横十二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体系,实现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乡镇和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全面建成覆盖广泛、深度通达、设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县道三级及以上、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全覆盖,有力支撑建成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三、《意见》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

落实上级普通公路建管养运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意见》提出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普通公路网络布局,调整完善普通公路网络结构,解决路网规划不适应性问题;二是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普通国道117公里、普通省道83公里,年平均实施县道升级改造不少于50公里、建制村双车道建设不少于140公里、县乡道路面改造不少于150公里等,着力提升路网等级,提高路网通达效率;三是提高普通公路养护服务水平,实施全生命周期养护,“十四五”期间,年平均实施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不少于90公里、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不少于30座、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不少于250公里,探索养护管理新模式,推动普通公路养护市场化;四是严格普通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抓好普通公路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事项审批管理,加强普通公路项目招投标监管,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五是进一步明确普通公路建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层级清晰、责权匹配、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普通公路管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六是提升普通公路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实施普通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公路灾毁修复建设响应机制,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七是推动普通公路绿色发展,在建设全过程中融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的绿色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八是大力推进示范引领工作,开展普通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引领,推动公路标准化建造、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湖口县“头雁效应”,完善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九是不断提升依法治路水平,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普通公路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四、《意见》明确了市级资金补助标准

(一)普通干线公路

建设方面:对纳入“十四五”项目库(市级及以上)的一般性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本级补助标准为200万元/公里。对纳入“十四五”项目库(市级及以上)的特殊性重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养护:对纳入市本级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本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含养护工程前期工作经费)进行补助。

(二)农村公路

建设:对在规定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本级最高补助标准为:三级及以上公路10万元/公里,四级公路(路面宽度3.5米及以上)5万元/公里,桥梁隧道(桥梁净宽不小于6米,桥面宽度不超过12米)600元/平方米,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村道)2万元/公里,错车道1000元/个,补助项目类型包括乡镇通三级路、县道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新改建桥梁、危桥改造、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村道)、渡改桥(路)、错车道等,视情补助部分其他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

养护: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本级支持实施县乡道路面养护大修项目,补助标准为10万元/公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省、市、县按1:1:8比例承担。

“十五五”时期,在市政府未出台新的普通公路补助标准政策前,市级补助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以上是我对《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内容的简要解读,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8589581,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