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6:42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府办字〔2025〕2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1-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14582152/2025-00256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大数据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立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是有效规范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立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压实压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起草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进度管理,确保目标明确、计划科学、责任到人。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审查。部门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的,起草部门要积极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三、提高立法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小切口”,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文本起草等工作,规章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审议前全面履行公平竞争审查、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严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及时跟进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扎实做好立法全面审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指导,依法处理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立法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附件:九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序号

规章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送审时间

1

九江市城市地下空间

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20256月底前

2

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管理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

20256月底前

3

九江市人民政府规章

制定程序规定

市司法局

202510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