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11:23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府办字〔2024〕76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14582152/2024-20650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大数据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1227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及省环保督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到2025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化学农药、化肥使用保持稳中有降趋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7%以上;创建全国“五大行动”骨干基地15家以上,累计建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点45个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种植业污染防治。

1.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按照《NY/T 2911-201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完成取土化验6108个,其中中微量元素检测比例不少于取土数量的10%,土样分析数据全部录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开展“三新”配套示范,推进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实现科学施肥、农业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广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大力扶持发展管理规范、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鼓励开展病虫害全程承包防治服务,提高统防统治的效果、效率和效益。分区域、分作物建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免疫诱抗、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强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加强技术宣传培训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肥农药科学使用知识。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及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提高科学施肥安全用药技术的入户率、到田率。到2025年,全市完成科学安全用药培训2250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敦促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各县(市、区)合理布设回收站点,明确专人管护回收,鼓励大户全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畅通存储转运机制,就近选择有资质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清理行动,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优化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引导养殖密集区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推动昌九沿线蛋禽、修彭都生猪、西部山区牛羊集群发展,淘汰治污设施落后的产能,指导养殖场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行以地定畜、种养结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推广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思路,大力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深入开展以设施高效、绿色低碳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活动,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全过程标准化改造建设,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水平。新创建5个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场示范点,新建4个高效集约设施畜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减量和耕地质量提升统筹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畜--”、第三方集中处理“礼涞循环农业”等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引导规模畜禽养殖场高标准改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建设完善粪污收集储存利用设施,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或进行排污登记。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深化鄱阳湖入湖排污口治理管控,依法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强化畜禽粪污治理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年度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编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将有关法律法规、粪污治理技术模式路径及注意事项供养殖户参考执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5.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移交机制,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执法,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养殖技术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污染风险和问题的,及时予以制止,对已造成污染事实、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应书面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做好联合调查、会商研究、事件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1.落实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强化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辖区内,全民所有养殖水域发证率达到100%,集体所有养殖水域发证率达到80%以上。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以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五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增殖渔业等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不断调优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促进水产养殖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7万亩,3个大水面开展资源监测试点,提出科学合理的养殖方案,科学定容合理投放鱼种鱼苗,发展增殖渔业。开展河湖水库投肥养殖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水产养殖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3.健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机制。根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做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和科技支撑,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加大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力度,2025年建设试点项目3个以上,重点对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基地、需外排养殖尾水至环境水体的养殖基地,通过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改造升级养殖尾水处理和尾水排放监测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扎实做好环保问题整改。

对标对表中央、省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督检查及信访举报件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按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鄱阳湖滨湖地区为重点,在全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问题、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移交制度,构建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执法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资金渠道,构建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健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建设等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提升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利用科技成果应用,针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一批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强单项治理技术的集成配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长效性。